2006年3月21日 星期二

【遊戲】莫名其妙的遊戲

無名流行一個blog遊戲



被點名的人要寫出自己的五個怪癖



並且在文章的最後點五個朋友把這個遊戲傳下去



並且小心不要點到已經寫過的人



而且被點到的人一定要寫



不然你會被詛咒



怪癖:



1.很愛藍色的東西,像是多啦A夢或是愛迪達外套!



2.麥當勞的番茄醬+砂糖沾薯條很好吃!



3.起床就開電腦,可是開了不知道要幹麻。



4.喝飲料一定要咬吸管,不咬就怪怪的。



5.跟朋友聚會前一天會睡不著。



詛咒:



1.王小貓親十下。(小貓的福利阿!)



2.跌到高苑湖裡面。



3.期末被32。



點名:



1.唐(我第一個想到你耶,對你多好。不要感謝我。)



2.小盛(趁機公佈你的無名。)



3.夾(因為你會寫網誌。)



4.魚丸(因為你長的很可愛。)



5.Candy(請散播去wing那邊。)





朋友五個太少了吧=﹏=



莫名其妙被點名。

4 則留言:

  1. 大腸不想活了~!

    竟然傳詛咒到我這來~!

    還叫CANDY傳......



    這哪位同胞製造的啦?



    真是無遠弗屆呀~!!!

    我弟還被傳了3次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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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不知道耶!

    哈哈~



    不是說傳過不能再傳=..=

    你弟還會被傳三次哦⊙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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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大概是他朋友不知道就瞎傳囉~!!!



    令人傻眼呀~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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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你弟他朋友沒看清楚遊戲規則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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